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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案一审开庭,被控受贿共计1.21亿余元

中国银行 601988原董事长刘连舸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案周三一审开庭。刘连舸被控受贿共计折合1.21亿余元人民币,违规发放贷款共计33.2亿余元,造成本金损失1.9亿余元。

央视新闻报导称,检察院指控,2010年至2023年,被告人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、行长,中国银行行长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、项目合作、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索取、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.21亿余元。

检察院并指控,2017年底至2020年初,刘连舸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和中国银行董事长期间,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,违反法律规定,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.2亿余元,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.9亿余元。

去年3月,“官居副部”的刘连舸卸下董事长职务,但仅过去约两周,中纪委官宣即宣布对其展开调查。10月,中纪委宣布刘连舸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犯罪,被开除党籍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。

中国原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上周四一审开庭,被控于1993-2022年间,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.86亿余元。范一飞是中共“二十大”后落马的首位副部级官员。

4月上旬,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对象公布,此轮巡视将对发改委、央行、证监会、财政部、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等34家单位党委(党组)开展常规巡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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